盘州城市综合体(南部片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纵三路)招标代理机构公开选择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0-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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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由我方实施的盘州城市综合体(南部片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纵三路)经盘州市发展和改革局以盘州发改投资〔2015〕297号批准建设,现项目正进入招标阶段(施工、监理),对该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要求进行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盘州城市综合体(南部片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纵三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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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招标人:盘州市盘州乡村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3、建设地址:盘州市红果镇

 

4、建设内容及规模:纵三路为城市次干道,道路红线宽带为30米,设计车速均为30-40km/H,双向四车道。路面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结构。项目建设包括土方工程、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建通工程及景观绿化工程等。

 

5、项目投资估算:约2400万元

 

二、代理机构服务范围

 

1、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及招标、投标法的规定,遵守相关批复文件的原则并根据本项目的实际特点,办理盘州城市综合体(南部片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纵三路)招标有关手续的备案、编制招标文件、协助招标人抽取专家对招标文件进行论证、发布招标公告、受理投标报名、解释招标投标过程中所有疑问或质疑等相关问题、组织开标、评标、定标会议、编制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协助委托人发放中标通知书、草拟合同等招标工作以及招标代理合同中所列范围。

 

三、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信誉良好,遵守行业规范,近3年内未因不良行为被相关行政部门通报或在省、市招投标中心网有劣迹行为记录的招投标代理单位。

 

3、服务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50日历天以内(含国家法定节假日),签订合同在比选结果公示1个工作日后起3日内完成,招标代理工作在签订合同之日起5日内开展,招标公告在签订合同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发布,招标汇编资料在招标工作结束后7日历天内提交项目业主(以上时间以招标人根据实际情况要求为准)。

 

四、比选程序

 

1、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比选申请人按比选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比选申请人应委派授权代理人参与比选会议。

 

2、资格审查:比选时由比选人组织的相关人员对比选申请文件进行审查,比选申请人在记录表上签字确认后离场。本次比选由盘州市盘州乡村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等相关单位组成的评比委员会负责。对于不符合本次比选资格要求的申请人,不再进行评审。

 

审查条件包括:

 

1)营业执照等;

 

2)没有被有关部门实行市场禁入;

 

3)没有弄虚作假等情形。

 

注:比选申请书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中选人的确定:对于已通过资格审查的比选申请人,分两轮进行:

报价:评比委员会根据现场投标人的报价,确定为有效的投标报价,选取3-5个有效投标报价进入下一轮;

抽签:在有效的投标报价,进行抽签,抽到则为本项目代理中选人;

注:有效的投标报价,在最高投标限价和成本价之间,为有效的投标报价,限价和成本价则在投标人报价之后公布;若有效的投标报价只有一个,则直接为本项目的中选人;

 

4、比选结果公示: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比选结果将发布在盘州市人民政府网上,公示期为一个工作日,公示完后3个日历天内向中选人发布中选通知书。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9年2月12日至2月14日上午9时00分至16点00分(周末、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址:盘州市盘州乡村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3、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料:招标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三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报名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人报名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所有的文件资料都要加盖招标代理机构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以上报名资料须提供复印件一套。

 

4、比选公告发布媒介:盘州市人民政府网。

 

5、比选时间:2019年2月18日15时00分。

 

6、比选地点:盘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比选人:盘州市盘州乡村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石培晋

 

联系电话:15885347047

 

盘州市盘州乡村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2019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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